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桂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艳及会计机
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管艳声明: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1、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2、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郎.希努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新郎欧美尔家居置业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3、除前述关联关系外,未知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余额比年初减少34.91%,主要是销售回款周期延长所致。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比年初增长51.90%,主要是销售旺季放宽加盟店的信用期限所致。
报告期内,预付账款余额比年初减少42.88%,主要是前期预付店铺购置款项已交房转入非流动资产所致。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余额比年初增长41.62%,主要是前期购置店铺正在装修所致。
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比年初增长95.26%,主要是预计适用税率变化所致。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余额比年初减少100%,主要是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提前银行贷款所致。
报告期内,应付票据余额比年初减少58.13%,主要是到期应付票据所致。
报告期内,应交税费余额比年初减少43.76%,主要是报告期末实现的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应付债券余额增长,主要是成功发行第一期公司债券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长49.76%,主要是外销收入增长,免抵额同比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1,445.90%,主要是公司债券利息费用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59.59%,主要是收到补助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长64.25%,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损益较多所致。
报告期内,利润总额比去年同期减少44.84%,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影响,终端消费持续不景气,公司新增加的营销网络终端目前尚处于培育期,导致销售收入增速放缓;同时公司营销网络终端店铺租赁、折旧、销售人员工资和广告宣传等费用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129.07%,主要是销售回款周期延长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78.56%,主要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去年底基本完成,购置店铺支出大幅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83.84%,主要是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银行贷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存在不确定性,经与税务部门沟通,公司从2013年起按2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由此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预计适用税率变化,导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484.91万元,相应增加公司净利润484.91万元,多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 689.39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净利润689.39万元,综上预计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为204.48万元。上述数据为公司的初步测算数据,最终数据请以公司审计数据为准。
2、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01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7.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第一期发行规模为4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为五年,票面利率为5.85%。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3】57号”文同意,第一期公司债券于2013年2月8日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交易平台挂牌双边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12希努01”,证券代码为“112146”。
公司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新郎.希努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新郎欧美尔家居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桂波先生、王金玲、陈玉剑、管艳、张祚岩、邬铁基、宏、王培灵、王辉、赵雪峰
公司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新郎.希努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新郎欧美尔家居置业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实际控制人王桂波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所持有的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新郎.希努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新郎.希努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回购其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新郎.希努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王桂波、王金玲、陈玉剑、管艳、张祚岩、邬铁基、宏、王培灵、王辉、赵雪峰承诺:在本人担任希努尔男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希努尔男装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希努尔男装股份总数的25%;自希努尔男装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希努尔男装的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希努尔男装的股份。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希努尔 公告编号:2013-031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3年10月21日以邮件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通知。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会议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董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桂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收储的议案》
根据诸城市城市建设统一规划,同意公司拥有的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约为265,208平方米)由诸城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桂波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与诸城市土地储备中心等有关单位协商、签署、呈报、执行与上述土地收储有关的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书,并授权董事长王桂波先生全权决定、办理与上述土地收储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董事意见:公司此项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开、的客观原则,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并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收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希努尔 公告编号:2013-033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诸城市城市建设统一规划,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收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拥有的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约为265,208平方米)由诸城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桂波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与诸城市土地储备中心等有关单位协商、签署、呈报、执行与上述土地收储有关的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书,并授权董事长王桂波先生全权决定、办理与上述土地收储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与诸城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储备价款按照当前时点土地评估地价确定,总金额为人民币71,606,160.00元。
2、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述土地收储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组织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诸城市土地储备中心
住所:诸城市繁荣东265号
代表人:安文丰
开办单位:诸城市国土资源局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事证第4号
诸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土地坐落、面积及用途
由诸城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的公司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诸城市舜王街道206国道西侧和舜昌中段南侧。2地块面积约为265,208平方米(土地的四至范围、面积、使用期限等以诸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定的为准),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标的土地权属
公司是标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该地块的权属清晰,该地块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利,没有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涉及任何产权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3、标的土地价值
根据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以2013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土地估价报告(鲁信源土估字第20130167号),标的土地的账面价值和评估值为:
单位: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诸城市城市建设统一规划,诸城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公司位于诸城市舜王街道206国道西侧和舜昌中段南侧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证字号为诸国用(2012)第03052号和诸国用(2012)第03053号,储备土地面积为265,208平方米,原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储备价款按照当前时点土地评估地价确定,总金额为人民币71,606,160.00元。
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公司应通过途径办理注销本协议项下地的土地等权属证书。
3、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公司将符合《土地交付条件》约定的土地交付诸城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司交付诸城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必须符合《土地交付条件》的约定,如公司交付的土地未达到《土地交付条件》的约定,诸城市土地储备中心有权接收并要求公司立即改进,由此产生的费用或造成土地交付时间逾期的违约责任由公司承担。
4、本协议生效、上述第2项及第3项约定事项履行完毕之日起3日内,诸城市土地储备中心向财政部门为公司申请拨付上述第一条约定的收地补偿款(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产生应扣款项则予扣除)。本协议项下土地,凡因土地、房产权属引起的任何纠纷均由公司自行解决。
5、本协议生效、协议有关条款履行完毕后,公司关于本协议项下土地(含附着物)所有即告终结,公司不得以附着物等问题为由向诸城市土地储备中心要求补偿或主张享有其他。
6、因不可抗力影响或其它客观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除本协议,已支付款项的返还及土地权属事宜在解除协议中约定。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7、本协议经双方代表人签章、加盖公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与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六、本次土地收储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次收储土地为公司未开发的存量工业用地,因此本次土地收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本次土地收储补偿价款在扣除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后的剩余部分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交易完成后,预计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为702.74万元。上述数据为公司的初步测算数据,最终数据请以公司审计数据为准。该笔资金将用于希努尔男装产业园新区(一期)项目的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公司关于该事项的董事会已召开,收储协议已签署,收储的款项尚未收到。公司将根据收储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蒋衡杰先生、张翠兰女士和范洪义先生对《关于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收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此项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开、的客观原则,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并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收储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出具的“关于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收储的意见”;
3、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估价报告”;
4、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
特此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6日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