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近日,万载县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谢某(男)多次潜入几家单位办公室盗窃女士手提包,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了解,今年二、三月份,谢某分别潜入万载县三兴卫生院妇产科办公室、万载县白良镇一楼办公室、万载县罗城卫生院妇产科办公室、万载县人民医院五官科办公室,采用撬锁等手段盗走女士手提包,四次盗窃他人现金和财物共计人民币1750元。后谢某主动到万载县康乐交代了第四起盗窃的事实,并欲将所窃钱款交还李某。万载县于当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谢某盗窃李某手提包的行为处以行政十日的处罚,并将600元现金发还李某。
3月19日,行政处罚完毕后的谢某在万载县所附近被万载县三兴抓获,到案后谢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另外三起盗窃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构成盗窃罪,综合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表现,故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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