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庭审现场
原标题:[庭审直击]林:稀释了饮水机中有毒液体
【林森浩失声痛哭情绪失控】被问到是否有话跟黄洋父母说,林森浩突然失声痛哭,近2分钟情绪无法控制。
【新民网独家报道】12月8日,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正式开庭。上午10时,庭审正式开始。原审被告人林森浩身穿黑色马甲出庭,这应该是林父此前委托律师带给儿子的衣服。
法庭首先一审。随后林森浩了上诉理由。他表示,首先,他没有故意的动机;其次,他要对案件的相关事实做一些。
林森浩表示,自己并没有的动机,在饮水机投放二甲基亚硝胺试剂的动机,是3月30日晚上,听说黄洋在聊天中想到了一个的方法等人睡着的时候,把脚泡在热水里,会尿裤子。听到这个后,因平时和黄洋时常也会开玩笑,会走到对方身后“”对方,所以有了的念头,但只是“一闪而过”。
的事实包括:他对投毒后的饮水机中的液体进行了一定的稀释:“做完这个事以后,我把饮水机的凹槽揭开,看到里面的水比较黄,就用自己的刷牙杯先后舀出两到三次每次舀出后,我从四楼盥洗室接水倒入饮水机,大概两次。”
林森浩在上诉状中也表示,上认定“林森浩因琐事对黄洋不满,逐渐对黄在心,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加害黄洋”的事实错误。实质上上诉人只是出于“愚人节”捉弄黄洋的动机而实施投毒,没有黄洋的故意。
其次,被害人饮入的二甲基亚硝胺的剂量多少、能否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事实不清,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因此,上诉人没有被害人黄洋的故意,被害人黄洋所饮入的二甲基亚硝胺的剂量能否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事实不清,认定上诉人构成故意罪的事实认定错误。
(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胡彦珣李欣萧君玮蔡黄浩李宋宁华程绩)
案件回顾:
复旦投毒案
2013年4月15日,复旦大学校方深夜发布微博,该校医学院一名医科在读研究生因身体不适入院,后病情严重,学校多次组织专家会诊,未发现病因。校方遂请警方介入。4月16日,投毒事件者黄洋去世。警方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罪向检察机关提请犯罪嫌疑人林森浩。
2013年11月27日,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开庭审理。检方,林森浩与黄洋居住在同一寝室内。林森浩因琐事与黄洋不和,逐渐对黄在心。
2013年3月底,林森浩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黄洋。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从其实习过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得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当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将剧毒化学品全部注入宿舍内的饮水机中。次日上午,黄洋从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已被注入了剧毒化学品的饮用水。之后,黄洋即发生,赴医院治疗。
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黄洋符合生前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肝脏、肾脏等多器官损伤、功能衰竭而死亡。
一审庭审时,林森浩表示,黄洋曾戏称欲在即将到来的愚人节“”,便产生整黄洋的念头,并由此实施投毒行为。他说,自己和黄洋关系一般,且无直接矛盾,只是彼此间“有些”。在他看来,黄洋聪明,勤奋好学,很优秀,但有点自以为是。在庭审结束前,他说:“我的行为导致我同学黄洋的死亡,给他家庭带来了巨大打击。我对不起我父母近30年的养育之恩。我,我接受法庭给我的任何审判。”
在一审开庭前,黄洋的父亲黄国强称,黄洋的遗体已经在殡仪馆放了半年多时间,他们只有在凶手受到应有惩罚之后,才会让黄洋入土为安。一审宣判后,黄洋的亲属于12月19日将黄洋遗体火化。
2014年2月18日,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罪被判死刑,终身。林森浩随后上诉,在诉状中否认有被害人黄洋的故意。
2014年2月25日,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林森浩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
事件发生后,在复旦校园内乃至社会上引发巨大争论。黄洋家要求依法处理,不接受道歉,但是为林森浩求情的声音也不断传来。今年年初,复旦大学177名学生了一封《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让他,在将来照顾人黄洋的父母。随后又有报道称,一位贵州的退休教师致信上海高院、找黄洋父母,为林森浩“求免死”。当时黄国强表示,这样的行为“太幼稚”。黄国强表示如果二审改判,他肯定要去有关部门问个理由。其代理律师则表示“相信法院会办案。”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事到如今,我只能很苍白地说,对不起”此前有报道,林森浩曾于近期亲笔写了一封道歉信给被害人黄洋的父母,跪求他们原谅自己的灵魂。黄国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的确收到过一封道歉信,但收信时间并非近日,而是今年五六月份。且该信并非手写,而是由电脑打印而成,只在每页底部均附有林森浩的签名。末尾署名为“罪人:林森浩”。
黄国强说,“信里的口气不像是林森浩本人,倒有点像律师。”由于信中林森浩仍称自己投毒只是出于开玩笑,因此他们并未接受致歉。面对即将到来的二审,黄国强依旧态度:“凶手,。”